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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O2O融合传统模式,照明市场营销可推陈出新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5日  出处:本站原创  (浏览次)

导读】随着电子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和现代物流配送的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在照明行业销售渠道中的崛起势不可挡。

  随着电子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和现代物流配送的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在照明行业销售渠道中的崛起势不可挡。照明企业应该思考如何在现有的电子商务模式下实现与传统模式的更好整合。

  新的营销模式摆脱了传统渠道的依赖

  不是每个人都接受网上销售,天猫网络商城遭到了十几家家居建材连锁店的抵制,有人甚至认为家居建材的现场体验是关键,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只是传播产品信息,吸引客户离线消费。传统营销渠道的阻碍使得照明行业的转型面临诸多障碍,但一些照明企业仍在积极推动行业转型,试图通过互联网新的营销模式摆脱企业对传统渠道的依赖。

  线上线下一体的O2O模式行之有效

  简单的网上商店受到物流、照明安装和其他服务的困扰,这使得终端客户担心网上订购照明。如果消费者可以在网上浏览网页、比较商品、计算费用、在线咨询和任意在线支付;线下,您可以拥有物理体验、直观选择,并享受配送和安装、售后服务等。然后这种线上到线下完美结合了线上和线下的优势,实现了互联网和地面商店之间的完美连接,让消费者在享受线下贴身服务的同时享受在线优惠价,这是照明企业的一种有效模式。

  平衡终端客户、代理商和厂家的利益

  传统的商店销售方法正在被淘汰,导致来自商店代理商的订单越来越少。然而,如果从在线到离线可以平衡最终客户、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利益,它肯定会实现长期发展。最终客户以低于普通实体店的价格购买产品,并享受实体店的售前和售后服务。同时,代理商在网上的客户比传统模式更多,这使得品牌推广更容易,流失率更高。此外,如果授权区域内的最终客户在线订购照明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与代理价格之间的差额将作为代理的利润,并根据代理的年销售量按不同比例返还给代理,从而从根本上保护了代理的利益。

  综上所述,O2O营销模式必将是照明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照明企业应及时把握市场趋势,开辟日益完善的网上销售渠道。对于代理人来说,并不存在排他性的利益,而是采用了多赢共享的理念。这种方法不仅促进了创新,也为推广自己的品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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